深圳公司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2015.10.20

       2015年10月20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2015年深圳市第二批拟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深圳市板明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上榜,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2008年8月,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重新认定办理。

       作为一家从事印制线路板(PCB)及液晶显示器件(LCD)行业专用电子化学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科技企业,深圳市板明科技有限公司率先于2009年6月通过当年深圳市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12年9月通过复审,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提出重新认定申请。为此,公司行政部牵头,联合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研发部,组成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小组。经过严谨、细致的准备工作,一次性通过了本次重新认定。

       此次顺利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对板明公司长期以来在高新技术领域坚持自主创新、持续改进的充分肯定。公司将以此为动力,争取在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中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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